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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CE认证机构所有起重附件

1. 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;

2. 材料标识(国际分类),尺寸互换性需要的信息;

3. 额定起重量的标志;

4. CE标志。

在附件包括例如电缆或绳索部件的情况下,如因实际原因不能用标识,则必须将上述项目显示在一个标牌上,或采取其他措施,并把标牌牢固地固定在附件上。标志的内容必须淸晰,并位于不易因加工、磨损等而被除去或不致削弱附件强度的地方。

1. 在机械只有一个允许值的情况下,以无代码的形式并突出地显示在设备上;

2. 如果公称载荷取决于机械的组合型式,则每个操作位置必须带有一个载荷指示牌,优先以示意图的形式或采用表格注明每种组合的公称载荷值。

装有允许人进入并有坠落风险的承载装置的机械,必须带有清晰和耐久的禁止载入的警示标志。该警示在每个可能进入的地方都必须能看到。

1. 正常使用条件;

2. 使用、装配和维护说明;

3. 使用上的限制(特别是对于不能满足4.1.2.6e项要求的起重附件)。